台中市謝姓男子因妻子與婚外情李姓男子分手糾紛
外遇蒐證,持鐵棍毆打情敵
外遇,導致李男左眼失明
外遇。台中地院依致人重傷罪判謝男3年2月
外遇抓姦。
43歲的謝男經營人力服務中心
外遇,謝妻在101年底隱瞞已婚身分
外遇抓姦,與李男交往4個月後
外遇,向李男坦承她已婚並要求分手
外遇問題,李男認為被玩弄感情
外遇,心有不甘
外遇,憤指要公開婚外情醜聞
外遇諮詢,並數度以電話及簡訊騷擾
外遇徵信。
李男在102年4月間到謝男住處找謝男
外遇,抖出他與謝妻婚外情
外遇,兩人談判發生爭執;李男再開車到謝男公司理論
外遇,謝男夫妻兩人正在公司內發放薪資
外遇搜證,謝男看到李男心生不悅
蒐證,持鐵棍揮打李男車子及身體
蒐證,導致李男頭部受傷
外遇蒐證、左眼失明。
謝男指稱,他不希望李男將他妻子外遇的事情鬧大,才持鐵棍想阻嚇李男,但情緒失控打傷人。
李男提出附帶民事訴訟,求償新台幣585萬元,謝男積怨已深,雙方尚未和解。台中地院依致人重傷罪,判處謝男徒刑3年2月。全案可上訴。